如何鉴别明清家具【家具选购】

2021-01-23 03:33:30

一、用材

明清家具的鉴定,最重要的就是辨别年代。而历史不同时期和地区,由于政治、经济以及生活习俗和审美趣味的不同,常会采用不同种类的木材制作家具,因此一些古家具的用材会直接反映出该家具的产地和年代,这是判别古家具文物价值的重要依据。学会辨别木种是鉴赏家、收藏家和爱好者的必修课和基本功。

明清家具在用材方面,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因此,辨别木材是鉴定家具中首先要注意的问题。传世的明清家具中,有不少是用紫檀、黄花梨、鸡翅木、铁梨木、乌木、等木材制作。因在清代中期以后,这几种木料日渐匮乏,成为罕见珍材。所以,凡是以这几种硬木制成的家具,大都是传世已久的明代或清代前期遗物。虽说此类家具后代仿制的也有,但终因材料难得及价格昂贵,为数极少。今存的传统硬木家具中,也有许多是用红木、新黄花梨或新鸡翅木制作的。由于这几种木材,是在紫檀|、黄花梨等名贵木材日益难觅的情况下才被大量使用,所以,以这些木材制作的家具,大多为清代中期以后直到晚清民国时期的产品。如有用红木、新黄花梨、或新鸡翅木制作的明式家具,因其材料的年代与形成的年代不相吻合,大多是近代的仿制品。当然,这也不能完全一概而论,因为众文献记载来看,红木和花梨木可能最迟在清代初期就已开始被选用作家具之材,而在江南一带也确实也发现了不少明式红木家具,不是近代仿制的,而是清代早期的遗物,但从整体上说,红木家具的大量出现是清代中期以后的事。

值得注意的是,有大量传世的榉木家具,不能以材质来间断年代,因为它在明清两代均被广泛用于制作家具,并在形式上也较多地保持了一致性,许多清代中期及至更晚的榉木家具,仍然沿袭着明代的手法。所以,对榉木家具的断代,应更多地依靠其他方面的特点来进行鉴定。

20世纪初叶,由于中国古家具日益为世人所瞩目,大量珍稀的古家具外流。为此,早在50年代,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就制定了一条政策,规定紫檀、黄花梨、鸡翅木、铁梨木和乌木这五种制作的家具不准出口,这种“五木法则”在当时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因过于简单,又使大量非五木的珍贵古家具流出海外,同时这种以木质定高下的简易法则也使许多爱好者坠入了拜物的误区,将作为中国古家具主体的非五木家具一概视为“柴木”,甚至滥收贱卖,极少开展收藏研究,这同样是不可取的。

二、品种与造型

明清家具的品种,也与年代有着很大的关系。明代椅子常见有四出头式和官帽式,还有圆椅、玫瑰椅等。四出头式和官帽式椅子在明代墓葬中曾有发现。因此,在鉴定中可以判断,凡与这类出土椅凳风格类似的传世扶手椅品种,应考虑为明式制品。有些较早出椅现的家具品种,往往到了清代后就不再流行。也有一些家具品种,出现的时间较晚,早期不可能制作。如圆靠背交椅,入清以后不再流行,从伟世品来看,它们多用黄花梨制作,很少有红木或新黄花梨的制品。所以,传世的圆靠背交椅,基本都是明式家具。而式样庄重、体态硕大的太师椅,则是清式家具的代表,再如茶几,本身就是为适应清代家具布置方法而产生的品种,传世的大量实物中,多为红木,新黄花梨制品,未见年代较早的。很显然,茶几是清式家具品种。此外,如折叠椅,折叠香几等,都是清代雍正以后出现的新品种。

家具的造型,是断年代的重要依据。许多明清家具的年代早晚,都可以从造型及造型的变化来判断。比如搭脑两端出头、扶手两端不出头的扶手椅,或搭脑两端不出头、扶手两端出头的扶手椅,多为明式家具扶手椅的早期造型式样,其制作年代一般还会晚于清代中期。再如柜子,明式柜子以圆角柜居多,侧脚收分明显,以各种流畅的线条装饰为主,不重雕刻。入清以后,这类圆角柜逐渐减少,代之而起的方角柜,下方正平直,侧脚收分渐小,至清代中期以后基本无侧脚,并且装饰雕刻亦由简洁变繁琐。甚至家具的腿足造型的变化,也可作为断代的依据。如桌椅的腿足,即经历了一个由细瘦到粗壮的变化过程,凡具有前者特征的桌椅,其年代一般要早于后者。

三、结构

鉴定明清家具的早晚,有时也可根据某些构件来判断。如明代官帽的靠背,基本光洁无纹。清代官帽椅的靠背,绝大多数是雕花板,素板罕见。又如明式家具的管脚枨都用直枨,而清中期以后管脚枨常用罗锅枨,这是区别明式和清式家具一个十分重要的特点。

第一,观察结合处。主要观察古代家具的结合处是用榫卯、钉子还是胶粘。鉴赏家具就可以依据古代家具与现代家具不同的组装结构加以区分。艾克在鉴定明式家具榫卯结构方面提出的原则是:“非绝对必要,不用木梢钉;在能避免处尽可能不用胶粘;任何地方者不用镟制——这是中国家具工匠的三条基本法则。”其实这也是中国古典家具榫卯结构特点的总结。古式家具具有精巧的榫卯结构,构件之间,不用金属钉固定,而是全凭榫卯即可做到上下左右,粗细斜直连接合理,面面俱到。而且工艺精确,扣合严密。

第二,了解历代榫卯结构。由于不同的时代家具榫卯结构受到一定生产力的制约,所以也不尽相同。例如,先秦楚墓和汉墓出土的家具一般只有暗榫、透榫、半榫、等几种方法。夹头榫大约在晚唐、五代时出现,匠师受到大木梁架柱头开、中夹绰幕的启发而运用到桌案上来,插肩榫则是明清家具常用榫卯特征。

第三,注重榫卯使用工具。作伪高手一般懂得古代家具都是用榫卯而很少用钉子和胶粘的,而且伪造得也很相似。但是无论作伪者怎样高明,毕竟不同时代家具榫卯所使用的工具和材料总会有所不同。仔细观察就会看出破绽。如张德祥就指出,明式圆角柜它的透榫两侧呈圆弧形,就一定是伪作的。因为圆弧榫眼出自近代的打眼机, 所以说辨别榫卯使用的工具和有无近代工艺的手法也是鉴定家具的重要方面。

四、装饰

了解不同时代装饰风格是断代家具的重要依据。不同时代有不同的装饰风格。以镶嵌工艺来说,明代与清代家具区别一个明显标志就在于此。明代家具很少用镶嵌工艺,而清代镶嵌工艺则较发达。

明清家具上的花纹,是鉴定家具制作年代的最重要依据。家具上的装饰花纹与其他工艺品的花纹一样,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因此,在鉴定家具时,有确切年代的其他工艺品上的花纹,是很好的对比参照物。如明清家具上常见的龙纹、凤纹、螭纹、葡萄纹、牡丹纹、如意纹、卷草纹及各式吉祥图案等,也是明清时期各类工艺品上常见的装饰纹样。因此,只要认真研究和仔细识别,那么对明清家具的鉴定将是很有益和有效的。比如,吉祥图案是清代瓷器上最喜欢用的装饰题材。清代家具的图案装饰也是如此,许多图案的组合,都必含有吉祥、富贵的寓意,常见的有“五蝠捧寿”、“鹊上梅梢”、“计划麒麟送子”、“吉庆有余”、“龙凤呈祥”、“海屋添筹”等,尤其到了清代晚期的家具,比比皆是。

要提醒读者的是,在参照对比时, 宜采用题材相同,或接近的加以对比,这样就比较容易判断年代,判断也较准确。参照物则可采用玉器、瓷器、剔红雕漆等工艺品上的花纹,尤其是明清建筑的装饰纹样,往往与家具装饰花纹在材质、内容和形式上更有共同之处。

此外,在流传至今的明清绘画及书籍插图中,亦有不少生活场景和家具图形,有较客观的写实性,也可用来进行对照比较,作为鉴定的依据。

当然,明清家具与其他工艺品不同,绝大多数没有年款,其鉴定是一项复杂的工作,上述鉴定方法,除根据花纹可以判断具体的年代外,其他的只能区分明式和清式,一些鉴定标准也仅作参考,切不可生搬硬套。因为明清家具在用材、品种、造型、制作、方法和花纹上,或沿袭传统,或刻意仿造,极难断代。对这种家具的鉴定,就更要进行详尽和全面的科学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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